Description:我想一篇好的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作家成熟后的产物。阅读这样一篇短篇小说,可以感受到这个作家的独特性。
影响大作家的10部短篇小说
莫言:独特的声音
《灯塔看守人》(显克微支)
《南方高速公路》(科尔塔萨尔)
《死者》(乔伊斯)
《普鲁斯军官》(劳伦斯)
《巨翅老人》(马尔克斯)
《公道》(福克纳)
《白净草原》(屠格涅夫)
《乡村医生》(卡夫卡)
《桑孩儿》(水上勉)
《铸剑》(鲁迅)
让一个拥有二十年文学阅读经验的人选出他喜欢的十篇短篇小说,是一项轻松愉快的工作,但让他讲出为什么选了这十篇小说的理由,却既不轻松也不愉快,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
我想一篇好的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作家成熟后的产物。阅读这样一篇短篇小说,可以感受到这个作家的独特性。就像通过一个细小的锁孔可以看到整个的房间,就像提取一个绵羊身体上的细胞,可以克隆出一头绵羊。我想一个作家的成熟,应该是指一个作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而所谓的风格,应该是一个作家具有了自己的独特的、不混淆于他人的叙述腔调。这个独特的腔调,并不仅仅指语言,而是指他习惯选择的故事类型、他处理这个故事的方式、他叙述这个故事时运用的形式等等全部因素所营造出的那样一种独特的氛围。这种氛围或者像烟熏火燎的小酒馆,或者像烛光闪烁的咖啡屋,或者像吵吵嚷嚷的四川茶馆,或者像音乐缭绕的五星级饭店,或者像一条高速公路,像一个马车店,像一艘江轮,像一个候车室,像一个桑那浴室……总之是应该与众不同。即使让两个成熟作家讲述同一个故事,营造出的氛围也决不会相同。而我认为所谓作家的成熟,不是说他从此之后就无变化,也不是指他已经发表了很多的作品。有的人一开始就成熟了,有的人则像老酒一样渐渐成熟,有的人则永远也不会成熟,哪怕他写了一千本书。
关于小说创作的理论,对大多数读者和作者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任何关于小说创作的理论都是片面的,它更多的是理论的自我满足作家的自我立论更是情绪化的产物,往往是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但小说的确存在着好坏之分,这是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的事实。所以我的选择也基本上是建立在感受的基础上,我能谈的也就是回忆当初阅读这些作品时的感受。
第一次从家兄的语文课本上读到鲁迅的《铸剑》时,我还是一个比较纯洁的少年。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到浑身发冷,心里满是惊徕。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气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我在桥梁工地上给铁匠师傅拉风箱当学徒时,看到钢铁在炉火中由红变白、由白变青,就联想到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后来我到公社屠宰组里当小伙计,看到汤锅里翻滚着的猪头,就联想到了那三颗追逐啄咬的人头。一旦进入了这种联想,我就感到现实生活离我很远,我在我想像出的黑衣人的歌唱声中忘乎所以,我经常不由自主地大声歌唱: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前面是鲁迅的原文,后边是我的创造——呜里哇啦嘻里吗呼。我的这种歌唱大人们理解不了,但孩子们理解得很好,他们跟着我一块歌唱,在“文革”初期的几年里,半个县的孩子都学会了这歌唱。在满天星斗的深夜里,村子里的某个角落里突然响起一声长调,宛若狼嗥,然后就此伏彼起,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长大之后,重读过多少次《铸剑》已经记不清了,但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我知道我成不了眉间尺,因为我是个怕死的懦夫,不可能像眉间尺那样因为黑衣人的一言之诺就将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如果有条件,我倒很容易成为那个腐化堕落的国王。
显克微支的《灯塔看守人》是我在某训练大队担任政治教员时读到的,当时我已经开始学习写小说,已经不满足于读一个故事,而是要学习人家的“语言”。本篇中关于大海的描写我熟读到能够背诵的程度,而且在我的早期的几篇“军旅小说”中大段地摹写过。接受了我的稿子的编辑,误以为我在海岛上当过兵或者是一个渔家儿郎。当然我没有笨到照抄的程度,我通过阅读这篇小说认识到,应该把海洋当成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写,然后又翻阅了大量的有关海洋的书籍,就坐在山沟里写起了海洋小说。我把台风写得活灵活现,术语运用熟练,把外行唬得一愣一愣的。后来我读了显克微支的长篇《十字军骑土》,感觉到就像遇到多年前的密友一样亲切,因为他的近乎顽固的宗教感情和他的爱国激情是一以贯之,在长篇里,在短篇里。这个短篇的创作时间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如今读起来,依然感觉不到它的过时。这是一个精心构思的故事,充满了浪漫精神,仔细推敲起来,能够感觉到小说中心情节的虚假,但浪漫主义总是偏爱戏剧性的情节。胡里奥?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公路》与我的早期小说《售棉大路》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我从八十年代初期的(外国文学》月刊上读到了它。刊物是一个学员订的,我利用暂时负责收发报刊的便利,截留下来,先睹为快。那时还没有复印机,我用了三个通宵,将它抄在一个硬皮本上。在此之前,我阅读的大多是古典作家,这个拉美大陆颇有代表性的作家的充溢着现代精神的力作,使我受到了巨大的冲击。阅读它时,我的心情激动不已,第一次感觉到叙述的激情和语言的惯性,接下来我就模拟着它的腔调写了《售棉大路》。这次摹仿,在我的创作道路上意义重大,它使我明白了,找到叙述的腔调,就像乐师演奏前的定弦一样重要,腔调找到之后,小说就是流出来的,找不到腔调,小说只能是挤出来的。
乔伊斯的《死者》是经典名篇,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文如(公道》巧妙。他用一个孩子的口气讲述了孩子听爷爷庄园的佣人山姆?法泽斯孩童时代从他的父亲的朋友赫尔曼?巴斯克特那里听来的关于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等人的故事,所谓的小说结构的“套盒术”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结构是福克纳历史观的产物。小说中关于爸爸与黑人斗鸡、与黑人比赛跳高的情节富有喜剧性而又深刻无比,就像刻画人物性格的雕刀。
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是一篇优美的儿童小说,我只读过一遍,而且是在二十多年前,但那堆簧火、那群讲鬼故事的孩子、那些令人毛骨惊然的鬼故事、那些不时将脑袋伸到明亮的舞火前吃草的牲卡夫卡的《乡村医生》是一篇最为典型的“仿梦小说”,也许他写的就是他的一个梦。他的绝大多数作品,都像梦境。梦人人会做,但能把小说写得如此像梦的,大概只有他一人。至于他是否用自己的写作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那我就不知道了。
《桑孩儿》的作者水上勉小时曾经出家当过和尚,他的小说里经常出现“南无阿弥陀佛”。这篇小说里也出现了好几次“南无阿弥陀佛”。这是一个凄惨无比的故事,但水上勉的叙述清新委婉。这故事让我来讲那就不得了了,肯定要大洒狗血。《桑孩儿》的结构有点像福克纳的《公道》。我选择它的原因一是因为这篇小说里有一种大宗教的超然精神,二是因为它作为一篇乡村风俗小说非常成功。作为一个读者,我说得也许还不够;但作为一个“选者”,我说得已经太多了。
一九九九年四月
选自《锁孔里的房间——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
余华:温暖的旅程
《青鱼》(杜克司奈斯)
《在流放地》(卡夫卡)
《伊豆的歌女》(川端康成)
《南方》(博尔赫斯)
《傻瓜吉姆佩尔》(辛格)
《孔乙己》(鲁迅)
《礼拜二午睡时刻》(马尔克斯)
《河的第三条岸》(罗萨)
《海上扁舟》(史蒂芬·克莱恩)
《鸟》(布鲁诺-舒尔茨)
我经常将川端康成和卡夫卡的名字放在一起,并不是他们应该在一起,而是出于我个人的习惯。我难以忘记1980年冬天最初读到《伊豆的歌女》时的情景,当时我20岁,我是在浙江宁波靠近甬江的一间昏的公寓里与川端康成相遇。五年之后,也是在冬天,也是在水边,在浙江海盐一间临河的屋子里,我读到了卡夫卡。谢天谢地,我没有同时读到他们。当时我年轻无知,如果文学风格上的对抗过于激烈,会使我的阅读不知所措和难以承受。在我看来,川端康成是文学里无限柔软的象征,卡夫卡是文学里极端锋利的象征;川端康成叙述中的凝视缩短了心灵抵达事物的距离,卡夫卡叙述中的切割扩大了这样的距离;川端康成是肉体的迷宫,卡夫卡是内心的地狱;川端康成如同盛开的罂粟花使人昏昏欲睡,卡夫卡就像是流进血管的海洛因令人亢奋和痴呆。我们的文学接受了这样两份绝然不同的遗嘱,同时也暗示了文学的广阔有时候也存在于某些隐藏的一致性之中。
我曾经迷恋于川端康成的描述,那些用纤维连接起来的细部,我说的就是他描述细部的方式,他叙述的目光无微不至,几乎抵达了事物的每一条纹路,同时又像是没有抵达,我曾经认为这若即若离的描述是属于感受的方式。川端康成喜欢用目光和内心的波动去抚摸事物,他很少用手去抚摸,因此当他不断地展示细部的时候,他也在不断地隐藏着什么,被隐藏的总是更加令人着迷。它会使阅读走向不可接近的状态,因为后面有着一个神奇的空间,而且是一个没有疆界的空间,可以无限扩大,也可以随时缩小。为什么我们在阅读之后会掩卷沉思?这是因为我们需要走进那个神奇的空间,并且继续行走。这样的品质也在卡夫卡和马尔克斯,以及其他更多的作家那里出现,这也是我喜爱《礼拜二午睡时刻》的一个原因。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无可争议的大师,而且生前就已获此殊荣。《百年孤独》塑造了一个天马行空的作家的偶像,一个对想象力尽情挥霍的偶像,其实马尔克斯在叙述里隐藏着小心翼翼的克制,正是这两者间激烈的对抗,造就了伟大的马尔克斯。《礼拜二午睡时刻》所展示的就是作家克制的才华,这是一个在任何时代都有可能出现的故事,因此也是任何时代的作家都有可能写下的故事。
为什么神甫都会在一个普通母亲面前不安?为什么枯萎的鲜花会令我们战栗?马尔克斯留下的疑问十分清晰,疑问后面的答案也是同样的清晰,让我们觉得自己已经感受到了,同时又觉得自己的感受还远远不够。
卡夫卡的作品,我选择了《在流放地》。这是一个使人震惊的故事,一个被遗弃的军官和一架被遗弃的杀人机器。两者间的关系有点象是变了质的爱情,或者说他们的历史是他们共同拥有的,少了任何一个都令两人同时失去。我之所以选择《在流放地》,是因为卡夫卡这部作品留在叙述上的刻度最为清晰,我所指的是一个作家叙述时产生力量的支点在什么地方?这位思维变幻莫测的作家,这位让读者惊恐不安和难以预测的作家究竟给了我们什么?他是如何用叙述之砖堆砌了荒诞的大厦?《在流放地》清晰地展示了卡夫卡叙述中伸展出去的枝叶,在对那架杀人机器入微的描写里,这位作家表达出了和巴尔扎克同样准确的现实感,这样的现实感也在故事的其它部分不断涌现,正是这些拥有了现实依据的描述,才构造了卡夫卡故事的地基。事实上他所有的作品都是如此,只是人们更容易被大厦的荒诞性所吸引,从而忽视了建筑材料的实用性。
布鲁诺.舒尔茨的《鸟》和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的《河的第三条岸》也是同样如此。《鸟》之外我还选择了舒尔茨另外两部短篇小说,《蟑螂》和《父亲的最后一次逃走》。我认为只有这样,在《鸟》中出现的父亲的形象才有可能完整起来。我们可将它们视为一部作品中的三个章节,况且它们的篇幅都是十分简短。舒尔茨赋予的这个“父亲”,差不多是我们文学中最为灵活的形象。他在拥有了人的形象之外,还拥有了鸟、蟑螂和幸福蟹的形象,而且他在不断地死去之后,还能够不断地回来。这是一个空旷的父亲,他既没有人的边界,也没有动物的边界,仿佛幽灵似的飘荡着,只要他依附其上,任何东西都会散发出生命的欲望。
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在《河的第三条岸》也塑造了一个父亲的形象,而且也同样是一个脱离了父亲概念的形象,不过他没有去和动物结合,他只是在自己的形象里越走越远,最后走出了人的疆域,有趣的是这时候他仍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个永不上岸的父亲,使罗萨的故事成为了一个永不结束的故事。这位巴西作家在讲述这个故事时,没有丝毫离奇之处,似乎是一个和日常生活一样起初的故事,可是它完完全全不是一个日常生活的故事,它给予读者的震撼是因为它将读者引向了深不可测的心灵的夜空,或者说将读者引向了河的第三条岸。
在卡夫卡和舒尔茨之后,辛格是我选择的第三位来自犹太民族的作家。与前两位作家类似,辛格笔下的人物总是难以摆脱流浪的命运,这其实是一个民族的命运。不同的是,卡夫卡和舒尔茨笔下的人物是在内心的深渊里流浪,辛格的人物则是行走在现实之路上。这也是为什么辛格的人物充满了尘土飞扬的气息,而卡夫卡和舒尔茨的人物一尘不染,因为后者生活在想象的深处。然而,他们都是迷途的羔羊。《傻瓜吉姆佩尔》是一部震撼灵魂的杰作,吉姆佩尔的一生在短短的几千字的篇幅里得到了几乎是全部的展现,就像写下了浪尖就是写下整个大海一样,辛格的叙述虽然只是让吉姆佩尔人生的几个片段闪闪发亮,然而他全部的人生也因此被照亮了。这是一个比白纸还要洁白的灵魂,他的名字因为和傻瓜紧密相连,他的命运也就书写了一部受骗和被欺压的历史。
据我所知,鲁迅和博尔赫斯是我们文学里思维清晰和思维敏捷的象征,前者犹如山脉隆出地表,后者则像是河流陷入了进去,这两人都指出了思维的一目了然,同时也展示了思维存在的两个不同方式。一个是文学里令人战栗的白昼,另一个是文学里使人不安夜晚,前者是战士,后者是梦想家。这里选择的《孔乙己》和《南方》都是叙述上惜墨如金的典范,都是文学中精瘦如骨的形象。在《孔乙己》里,鲁迅省略了孔乙己最初几次来到酒店的描述,当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鲁迅才开始写他是如何走来的。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责任,当孔乙己双腿健全时,可以忽视他来到的方式,然而当他腿断了,就不能回避。于是,我们读到了文学叙述中的绝唱。“猛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先是声音传来,然后才见着人,这样的叙述已经不同凡响,当“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钱后,令人战栗的描述出现了,鲁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话,“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热爱鲁迅的理由,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与作为战士的鲁迅不同,作为梦想家的博尔赫斯似乎深陷于不可知的浪漫之中,他那简洁明快的叙述里,其实弥漫着理性的茫然,而且他时常热衷于这样的迷茫,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常常是头脑清楚,可是命运模糊。
鲁迅的孔乙己仿佛是记忆凝聚之后来到了现实之中,而《南方》中的胡安?达尔曼则是一个努力返回记忆的人,叙述方向的不同命名使这两个人物获得了各自不同的道路,孔乙己是现实的和可触摸的,胡安?达尔曼则是神秘和难以把握的。前者从记忆出发,来到现实;后者却从现实出发,回到记忆之中。鲁迅和博尔赫斯似乎都怀疑岁月会抚平伤疼,因此他们笔下的人物只会在自己的厄运里越走越远,最后他们殊途同归,消失成为了他们共同的命运。
拉克司奈斯的《青鱼》和克莱恩的《海上扁舟》是我最初阅读的记录,它们记录了我最初来到文学身旁时的忐忑不安,也记录了我当时的激动和失眠。这是二十年前的往事了,如果没有拉克司奈斯和克莱恩的这两部作品,还有川端康成的《伊豆的歌女》,我想,我也许不会步入文学之门。就像很多年以后,我第一次看到伯格曼的《野草莓》后,才知道什么叫电影一样,《青鱼》和《海上扁舟》在二十年前就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文学。直到现在,我仍然热爱着它们,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曾使我情窦初开,而是它们让我知道了文学的持久和浩瀚。
这差不多是我二十年来阅读文学的经历,当然还有更多的作品这里没有提及。我对那些伟大作品的每次阅读,都会被它们带走。我就像是一个胆怯的孩子,小心翼翼地抓住它们的衣角,模仿着它们的步伐,在时间的长河里缓缓走去,那是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它们将我带走,然后又让我独自一人回去。当我回来之后,才知道它们已经永远和我在一起了。
余华
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
选自《温暖的旅程——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
王朔:他们曾使我空虚
《莺莺传》(元稹)
《白娘子永镇雷锋塔》(冯梦龙)
《驿站长》(普希金)
《献给爱丝美的故事》(塞林格)
《忧国》(三岛由纪夫)
《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毛姆)
《刎颈之交》(欧-亨利)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博尔赫斯)
《采薇》(鲁迅)
《他们不是你丈夫》(雷蒙德·卡佛)
基本上,当我空虚的时候,想要加倍空虚,我就读小说。在没有流行音乐安慰我们的时代,小说差不多是引导我脱离现实、耽于幻想的惟一东西,总能满足我精神上自我抚摸的愿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惊慌。我的情感发育是通过小说完成的,那使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一个个瞬间超越了平凡的生活。总的来说,我读小说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寻找教义,获得人生哲理指南什么的;正相反,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美好的东西在小说中往往被轻易毁灭,看得多了,便也怀疑现实。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体验一般来自阅读,习惯了,也觉得是难得的享受,又安全,进而觉得快乐是一种肤浅的情绪,尤其见不得那些宏大辉煌标榜胜利成功的叙事,觉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个人不是拼命挣扎,谁要你来激励?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顾中也有机会心情暗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这就是我的阅读趣味,从小说中汲取堕落的勇气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话说得有点大,似乎又拿小说当先生当武器了,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来打个电话。
这里选的十个短篇小说都是曾令我有所感的。识者可以看出我的偏好,也无非是殇情和调侃两类。
《莺莺传》、《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驿站长》、《献给爱斯美的故事》、《忧国》可算殇情,《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颈刎之交》、《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采薇》、《他们不是你丈夫》大都是调侃,卡佛略微正经一点,博尔赫斯玩得比较深。
《莺莺传》我读的比较早,大约是十岁左右,这是我父亲书架上的一本唐传奇选本中的一篇,文言文,没怎么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稍后看的,正值青春期,听说“三言二拍”中很多淫秽描写,当色情读物跳着看的,因此,两个小说都给误读了。到这次选编前,我都当这两篇小说是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两位小姐勇敢追求爱情,反封建什么的,尤其是白小姐,妖精之身,其执着不改初衷直令人类汗颜。我鼓捣电影的时候还想把这故事拍成现代城市版,情色暴力都有了批判性也挺强,也曾大发过感概:我们的古人那时就对人性看得如此深刻,观念很前卫呢。这次一看,满不是那么回事,种种美丽全是后来戏曲《白蛇传》的溢美。原小说中白娘子动辄“圆睁怪眼”,与许宣的情分也不过是见面就办事儿,“放出迷人声态——喜得许宣如遇神仙”。非但如此,还是一小偷,送许宣的银子都是偷国库和别人家的,连累得许小乙一出门就吃官司。这样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女人,作者何曾在她身上寄托过什么美好理想,只当她是妖,法海把她收了,也就如同警察关起来一个女流氓,大家松一口气。变成四大爱情传说之一,起名白素贞,倒叫人怀疑这一居心不在宣传自由恋爱,还是教妇女守节。
《莺莺传》更是无耻,那唐朝诗人玩弄完妇女,还胡说些好男儿当不被美色所诱,进的去出的来,不堕凌云志的便宜话。这厮倒也不全说谎,也承认四个字:始乱终弃。由此可见,唐朝的文人流氓还算老实,基本事实还认账。再后世的文人连这样的老实话都不讲了,胡扯些反封建之类大道理倒也罢了,只是不该把男人美化成痴情种子,《西厢记》文辞的确很美,只怕莺莺看了要落泪。
《驿站长》既甜蜜又伤感,意境近于今天的流行歌曲,正适合青春期少年阅读。当年这小说以及一批同类俄国伤感小说奠定了我的小布尔乔亚情调,信仰遭遗弃被背叛的情感,能够被自己所爱的人伤害觉得很幸福呢,独自一人郁郁寡欢,死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很牛啊!《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正如副标题“——怀着爱和凄楚”。读的时候我也刚从部队复员,也没打过仗,也没崩溃过,精神清醒正常得自己都腻歪,但不知为什么感到委屈,受了亏待,想得到安慰,情感脆弱得一塌糊涂,读的时候没感觉,三个月后冷丁想起,大受感动,要不是这情绪来得太突然,眼睛没准备,来不及反应,也就哭了。那是一股柔情啊,像冷天看见一支烛光,心灵受到温暖也就够了。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小男孩的谜语:墙和墙说什么——在拐弯那儿碰头。
三岛由纪夫的《忧国》比较特别,这小说是我去年才看的。这个作家早就知道,当年他切腹自杀时我们这里的报纸还批判过他。一直也—认为此人是个狂热分子,生活方式超过文学成就。承蒙作家出版社惠赠一套“三岛系列”,才开始认真读他。这人的华丽文风给我很深印象,现在我也不能说喜欢他,这人是不可以亲近的。《忧国》可说是作者用文字演习了—遍切腹的过程,感官刺激极为强烈,使人既厌恶又情不自禁受到吸引,可以把文字变得像鲜血一样触目惊心也是登峰造极的能力了吧。我们这里也有像他那样壮怀激烈的人,文字水平在三岛之上,只是这种事不能光说说就完的,要当那样的人,也要去做,那才叫人无话可说。别人可以夸夸其谈,你不可以!信仰,是要喝血的,真正有信仰的人用不着拿别人的血去喂。
调侃,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学风格,现在我终于有机会证明这一点了。欧?亨利就不必多说了,这老先生是专门幽默的,小说连起来也可拍很长的情景喜剧。《刎颈之交》相当于咱们这儿的“两肋插刀”,都说的是男人间的一种神话,我叫“流氓假仗义”。其实你早该发现调侃的绝好对象是什么,都是那吹得很大的东西。
毛姆的《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我是在一本侦探小说集里看到的,也不能算严格的侦探小说,还是写人,活画了一个狂妄的杀手嘴脸。我是狂热喜欢英国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他们用词极其讲究,翻译过来也很精当,几乎无一例外地喜欢调侃,以至荒诞,那种冷酷的笔法常使我感到,英国人谁也不喜欢,包括他们自己。
鲁迅,谁都知道那是我们的愤怒大师,关于他,每个中国人都乐意把他说成是自己一伙的,我就别跟大伙抢他了。我想饶一点舌的是,鲁老师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可为现如今影视古装戏编创人员所借鉴,既不是完全戏说的,又不是顶礼膜拜的,将光辉人物伟大历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那就真相毕露且妙趣横生了。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同样是直指重大历史问题的若干结论的。这问题大约是太重大了,已容不下任何文字的风趣,仅仅提出商榷,态度就很不严肃,很调佩了。这实际上也不是一个小说,更像是抄资料,但其骇人听闻令读者手脚冰凉足可与最好的惊险小说一比。初读之下,我只有一个反应:太反动了!那可真是把我们的很多观念颠倒了一个儿。
卡佛这个《他们不是你丈夫》是一充数的,与上四人比,不值一提。就是那种很佳构很典型的短篇小说,丝丝入扣写一日常心理,滴水不漏,看完也觉得好,仅此而已,谁都能写,归入调侃比较勉强。
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就拿这十篇小说当一个最低标准吧,我们后人超不过他们也就不要再写了。
选自《他们曾是我空虚——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
苏童:短篇小说,一些元素
《威克菲尔德》(霍桑)
《万卡》(契诃夫)
《羊脂球》(莫泊桑)
《傻瓜金佩尔》(辛格)
《纪念艾米莉的一朵玫瑰》(福克纳)
《阿拉比》(乔伊斯)
《第三者》(博尔赫斯)
《鸿鸾禧》(张爱玲)
《圣诞节忆旧》(卡波特)
《马辔头》(卡佛)
谈及短篇小说,古今中外都有大师在此领域留下不朽的声音。有时候我觉得童话作家的原始动机是为孩子们上床入睡而写作,而短篇小说就像针对成年人的夜间故事,最好是在灯下读,最好是每天入睡前读一篇,玩味三五分钟,或者被感动,或者会心一笑,或者怅怅然的,如有骨鲠在喉。如果读出这样的味道,说明这短暂的阅读时间没有浪费,培养这样的习惯使一天的生活始于平庸而终止于辉煌,多么好!
当然前提是有那么多好的短篇可以放在枕边。
首先让我谈谈读霍桑《威克菲尔德》的感受,我觉得它给我的震动不比《红字》弱小。一个离家出走到另一个街区的男人,每天还在暗中观察家人的生活,这样的人物设置本身已经让作品具备了不同凡响的意义。这个男人恐惧什么?这个男人在逃避什么?这个男人离家出走的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一千米,但是我们作为读者会情不自禁地丈量他离社会的距离,离开伦理道德的距离,这就是《威克菲尔德》的鬼斧神工之处。一个离家出走几百米的男人因此比许多小说描写的飘洋过海的离家出走的人更加令人关注。而老奸巨滑的霍桑却不想摧毁什么,他让威克菲尔德最后又回到了家里:“失踪后的第二十个年头,一天傍晚,威克菲尔德习惯性地朝他仍称为家的地方信步走去。”霍桑让这个人物“晚上不声不响地踏进家门,仿佛才离家一天似的”。就这样,在发出一种尖厉的令人恐慌的怪叫声后,霍桑也善解人意地抚慰了我们不安的感官,也扶正了众多紧张的良心和摇晃的道德之树。
辛格的令人尊敬之处在于他的朴拙的小说观,他总是在“人物”上不惜力气,固执己见地种植老式犹太人的人物丛林,刻画人物有一种累死拉倒的农夫思想,因此辛格的人物通常是饱满得能让你闻到他们的体臭。《傻瓜吉姆佩尔》就是他最具标志性的人物文本。与辛格相此,我们更加熟悉的大师福克纳一直是在用人类写作历史上最极致的智慧和手段为人类本身树碑立传。《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被评论认为是吸收了哥特式小说的影响,哥特式小说与伟大的福克纳相比算老几呢?这是众多热爱福克纳先生的读者下意识的反应,但这不是福克纳本人的反应,他是不耻下问的。我们所读到的这朵“玫瑰”最终是经过圣手点化的,所以它阴郁、怪诞、充满死亡之气,却又处处超越了所谓“艺术氛围”,让人们急于探究爱米丽小姐的内心世界。她的内心世界就像她居住的破败宅第,终有一扇尘封之门,福克纳要为我们推开的是两扇门,推开内心之门更是他的兴趣所在。所以我们看见门被打开了,看到爱米丽小姐封闭四十年的房间,看见她的死去多年的情人的尸体躺在床上,看见枕头上的“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我们看见爱米丽小姐其实也躺在那里,她的内心其实一直躺在那里,因为福克纳先生告诉我们那是世界上最孤独的女人之心。我们读到这里都会感到害怕,不是因为恐惧,而是为了孤独。
孤独的不可摆脱和心灵的自救是人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我们和文学大师们关注这样的现实。博尔赫斯的《第三者》不像他的其他作品那样布满圈套,这个故事简单而富于冲击力。《第三者》叙述的是相依为命的贫苦兄弟爱上同一个风尘女子的故事,所以我说它简单。但此篇的冲击在于结尾,为了免于不坚固的爱情对坚固的兄弟之情的破坏,哥哥的选择是彻底摆脱爱情,守住亲情,他动手结果了女人的生命。让我们感到震惊的就是这种疯狂和理性,它有时候成为统一的岩浆喷发出来,你怎能不感到震惊?令人发指的暴行竟然顺理成章,成为兄弟最好的出路!我想博尔赫斯之所以让暴力也成为他优雅精致的作品中的元素,是因为最优秀的作家无需回避什么,因为他从不宣扬什么,他所关心的仍然只是人的困境,种种的孤独和种种艰难却又无效的自救方法,也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细节。
沉重的命题永远是我们精神上需要的咖啡,但我也钟爱一些没说什么却令人感动令人难忘的作品。就像乔伊斯的《阿拉比》,这是《都柏林人》中的一篇。写的是一个混沌初开的少年的感情世界,也许涉及了少年的初恋,也许什么也不涉及。少年手里抓着一枚银币,夜里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远处的阿拉伯风格集市,他原先想买什么的,原先大概是准备送给“曼根的姐姐”什么的,但他辛辛苦苦到了集市,却什么也没买,而集市也已经熄灯了。这就是小说的主要内容。你可以作出种种揣摩,对作家的意图作出深层次的理解,但我想对这样的作品,想象的补充是更加有趣的。想象一个少年夜里独自坐在火车上,想象他独自站在已经打烊的集市中的心情,回忆一下,你在那个年龄有没有类似的一次夜游,这也许更贴近了作家的本意。这也是对短篇小说的一种读解方法。同样的方法应该也适用于卡波特的《圣诞节忆旧》。严格地说这不像一篇虚构的小说,它很像一次无所用心的回忆,回忆作家幼年与一个善良而孩子气的老妇人苦中作乐过圣诞节的琐事。正因为无所用心而使叙述明亮朴素,所有悲伤全部凝结成宝石,在我们面前闪闪发亮。尤其是写到老妇人之死,作家是这样写的:又一个十一月的早晨来临了,一个树叶光光、没有小鸟的冬天早晨,她再也爬不起来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应该说《圣诞节忆旧》不是一篇很著名的小说,但我确信读者会被这么一种散淡而诚挚的作品所感动,并且终生难忘。
我之所以喜爱雷蒙·卡佛,完全是因为佩服他对现代普通人生活不凡的洞察力和平等细腻的观察态度,也因为他的同情心与文风一样毫不矫饰。这篇《马辔头》里的农场主霍利茨是卡佛最善于描写的底层人物,破产以后举家迁徙,却无法在新的地方获得新的生活,最后仍然是离开,去了更陌生的地方。这个失意的不走运的家庭人搬走了,却留下了一只马辔头,让邻居们无法忘记他们的存在,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这只马辔头散发的悲凉的气息。卡佛不是泛泛的“简单派”,因为他的节制大多是四两拨千斤,我们总是可以感受到他用一根粗壮的手指,轻轻地指着我们大家的灵魂,那些褶皱,那些挫伤,那些暧昧不清的地方,平静安详就这样产生了力量。
我并不认为张爱玲是在国产短篇小说创作中惟一青史留名者。我推崇《鸿鸾禧》,是因为这篇作品极具中国文学的腔调,是我们广大的中国读者熟悉的传统文学样板,简约的白话,处处精妙挑剔,一个比喻,都像李白吟诗一般煞费苦心,所以说传统中国小说是要从小功夫中见大功夫的,其实也要经过苦吟才得一部精品。就像此篇中两个待字闺中的小姑子二乔和四美,她们为哥嫂的婚礼精心挑选行头,但张爱玲说,虽然各人都认为在婚礼中是最吃重的角色,但“对于二乔和四美,(新娘子)玉清是银幕上最后映出的雪白耀眼的’完’字,而她们则是精彩的下期佳片预告”。张爱玲小说最厉害的就是这样那样聪明机智的比喻,我一直觉得这样的作品是标准中国造的东西,比诗歌随意,比白话严谨,在靠近小说的过程中成为了小说。因此它总是显得微妙而精彩,读起来与上述的外国作家的作品是不同的,这也是我推崇《鸿鸾禧》最充分的理由。
选自《枕边的辉煌——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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